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關于2025年度化工工程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2025-05-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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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專業(yè)技術職稱經常性評聘的有關規(guī)定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25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云南省2025年化工工程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時間
(一)申報范圍
我省企事業(yè)單位中直接從事無機化工、有機化工、化學工程、化工分析的科研、設計、開發(fā)、生產、加工、產品檢驗等工程技術人員和在化工工程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相關化工工程技術工作、具有高級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或職業(yè)技能等級、符合化工工程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在職高技能人才。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化工工程高級職稱采取線上平臺申報評審,申報人員可通過訪問互聯網“云南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冊登錄賬號、填報個人信息和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用人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賬號注冊、申報、審核推薦等工作。
1.個人申報時間為:2025年6月9日0:00至6月30日24:00。
2.用人單位審核時間為:2025年6月9日0:00至7月7日17:00。
3.省級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等組織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17:00。
4. 評委會受理及申報人員完善報審(含單位審核、組織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17:00。
5.擬評審時間:2024年8月。
申報人員的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及履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申報條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化工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22〕14號)有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人員,均可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填寫此表中專業(yè)技術工作總結時,必須如實反映本人履職以來專業(yè)學識水平、技術水平、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內容,所在單位對其要有明確的審核意見,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必須簽署明確的推薦意見。
2.《申報技術職稱業(yè)績評價簡表導出》(系統自動生成)需單位審核蓋章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從公示日期第二天起算),公示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單位審核時必須上傳線下公示照片及單位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
3.用人單位須嚴格按照職稱申報推薦相關規(guī)定及工作流程,對申報人員所填報內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把關,按照誰審核誰負責原則,推薦上傳的相關附件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及聘用證明、業(yè)績成果、學術成果證明材料等)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
4.專業(yè)論文。提交公開發(fā)表的相關專業(yè)論文須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關論文(著)篇數不限。提交評審的論文須提供封面、目錄與本人論文復印件。論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5.反映本人水平和業(yè)績的其他材料。屬多人合作成果的,單位須出具申報人量化成果名次證明;屬多人合編(著)出版的書籍,只需提交涉及申報人所編(著)的篇、章、節(jié)。
6.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申報人員,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能證明單位性質的材料?;旌纤兄平洕鷨挝灰钥毓煞酱_定單位性質,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證明材料。申報人還需提供勞動合同等能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
7.2024年以前已提交評委會評審未獲得通過的再次申報人員,需提供新的業(yè)績和成果證明材料。
(二)申報程序
(1)省屬單位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2)州(市)所屬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3)縣及縣以下所屬人員: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4)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已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機構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委托代理機構審核推薦(含公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未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單位注冊賬號→個人注冊賬號→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含公示)→單位所在地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5)非我省企事業(yè)單位申報評審人員:須由中央駐滇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人事(職改)部門或所在地區(qū)省級人事(職改)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方可受理其申報材料。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規(guī)范申報推薦審核程序
1.申報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如實填報申報內容、提交申報材料,并對其填報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直接取消申報資格。對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律予以撤銷,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2.各級審核推薦單位要認真履行審核推薦主體責任,對申報人申報材料和用人單位申報程序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不符合申報推薦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薦上報。
3.同一年度內,申報人員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同級評審委員會報送申報評審材料,也不得將評審未通過的材料再送其他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評審通過確認單蓋章
由需要確認蓋章的用人單位統一辦理。請經辦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于2025年12月1日一12月31日(工作日)到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907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李鳳珍,電話:0871-65115560。
平臺技術人員電話: 0871—65836836 、65353824 、65862043
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